男女主角分别是厉云铮顾明烟的现代都市小说《女扮男装后,权少狠爱不分手优质全文阅读》,由网络作家“猫猫不挑食”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精品霸道总裁《女扮男装后,权少狠爱不分手》,赶快加入收藏夹吧!主角是厉云铮顾明烟,是作者大神“猫猫不挑食”出品的,简介如下:“十年了!你为什么还是不肯放过我。”就因为当年她救过他一命吗?这就是她当好人的下场吗?意识被剥离前的那一刻,她只感觉整个人都变得轻松了,“下辈子我们别再互相折磨了。我放过你,你也放过我。”死后的她发现自己竟然是一本古早强取豪夺、狗血虐恋小说里的女二,走的什么虐恋情深的副CP线!看着这操蛋的人生剧本,她骂出了这辈子最脏的脏话。她在心里暗暗发誓,要是有再来一次的机会,她绝不会让自己的人生过的如此糟糕。一转眼,她竟重生回到了和他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好,接下来,她要想尽办法推掉这该死的“救命之恩”了。...
《女扮男装后,权少狠爱不分手优质全文阅读》精彩片段
方楚楚停下来,“难不成你知道?”
顾明烟还真知道。
方楚楚迟疑了一下,走过去重新坐下:“是什么原因。”
“要我告诉你也可以,我只有一个要求,不要再用怨恨的小眼神看我了,我没有做过任何对不起你的事,你每天这样搞的我亚历山大。”
方楚楚:“……”
顾明烟笑了笑:“他不喜欢吃内脏。”
方楚楚一怔:“什么?”
“所有动物的内脏,他都不喜欢吃,不管你做的有多美味,他都不会吃。”
顾明烟伸出筷子,夹了一片鹅肝,放进嘴巴里:“他说了不用管他,不是跟你客气,是真的在告诉你,不用管他,而你却还是把鹅肝放进他碗里,他看着好像没生气,但心里已经很不爽了,所以才会离席。”
“哦,还有葱花,他也极不喜欢,你难道没发现吗,你每次煲汤,或者熬粥,都会洒一层葱花,他给你面子,会喝那么一小口,但不会多喝。”
看着方楚楚错愕震惊的脸,顾明烟安慰她:“并不是你做的不够好。”
方楚楚沮丧的低下头,竟然是这个原因。
她还一直以为是自己做的饭菜不合他的胃口。
更加令她惊讶的,是顾明烟竟然对厉云铮的喜好如数家珍。
方楚楚语带疑惑的问道:“这些你是怎么知道的?”
顾明烟眨了眨眼,随口胡扯:“他爸告诉我的。”
当然不是厉正华,而是上辈子和厉云铮的日常相处中,她发现的。
方楚楚相信了,没有再问下去,只是有些小懊恼:“你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
“我就算想告诉你,那也得你给我机会不是,这几天你看都不愿意看我一眼,也不想跟我说话。”
方楚楚没吭声。
她心里确实对顾明烟还有气。
顾明烟喝了口水,“我看他对你挺好的,不喜欢吃的东西,也愿意给你面子尝试。”
要知道厉云铮这种薄情的男人,根本不会顾及别人的想法。
一定是因为方楚楚“救”过他,所以他才会区别对待。
自己这招果然是有效果的。
方楚楚脸有些红,“三少爷确实对我很好。”
顾明烟看了看她胸口的项链,笑眯眯道:“这些首饰都是他送的吧,不错,还知道对自己的救命恩人下本钱呢。”
方楚楚先是羞怯,看到顾明烟肆无忌惮的眼神,她又有点恼火:“你的眼睛往哪里看!”
顾明烟一愣,反应过来后囧了。
在方楚楚眼里,自己是个男的。
一个男的盯着一个女孩的胸口看,下流。
“别这么保守嘛,我又没那方面的意思,行行行,别瞪我了,我不看了。”顾明烟好笑,“你和厉云铮到哪一步了?”
“什么到哪一步?”
“牵手,接吻,啥的。”
方楚楚的脸蛋一下红透了:“你脑子里都在想些什么啊,三少爷是正人君子,才不会像你思想肮脏。”
顾明烟震惊了。
厉云铮是正人君子,搞笑呢吧,他就是个纯纯的大XX 好吗。
而且他们怎么进展这么慢?
她记得上辈子这个时候,厉云铮已经对她表现出很强烈的占有欲了。
怎么和方楚楚还玩纯情这一套?
顾明烟怂恿她:“他不主动,你可以主动一些,他这么喜欢你,又感激你救过他,你要是主动撩拨,他一定受z不了,幸福是掌握在自己手里的哦。”
方楚楚脸红的能滴出血来,“好了,你不要说了。”
顾明烟活了两辈子,对男女之间的事,早就没有羞耻感了。
但看方楚楚害羞不已的样子,她也没再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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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明烟:“……”
说的好像她上辈子是个木头。
不过上辈子的顾明烟心思确实比较重,心态没有这辈子好。
重活一世,好多事情都能看开了,想明白。
几个女生嘻嘻哈哈,很快就打成了一片。
前往教学楼时,突然有人叫了一声:“明烟。”
顾明烟回头一看,愣住了。
游思明。
他还活着,不缺胳膊不少腿。
三个女生知道他们有话要说,很识趣的走开了。
姚琳琳走之前,兴奋八卦的眼神在顾明烟和游思明身上扫来扫去。
顾明烟要真的是个男的就好了,这样 CP磕起来才带劲儿嘛。
刚大上学那会儿,姚琳琳还不知道顾明烟是女孩,看她和游思明走的近,还时不时有肢体上的接触,姚琳琳简直发癫一样磕生磕死!
一个高大帅气,一个小巧清瘦。
谁看了不说一句好配。
腐女看谁都腐。
顾明烟不知道姚琳琳活跃的思想,她现在脑子里一片空白,直到游思明把她拉到了一边,她才猛地反应过来。
下意识抽出手,和他拉远了距离。
游思明怔了下,表情有些茫然:“怎么了?”
顾明烟强迫自己冷硬:“你找我有事吗?”
“我给你发消息,你不回,打电话,你关机,你知道我有多担心你吗?”
游思明眼神热切的看她,“知道你今天开学,我一大早就来等着了……你怎么又瘦了,是不是你舅妈还在苛待你?”
年轻男孩眼里的关怀不是假的,但越真,顾明烟越是不好受。
上辈子厉云铮差点把游家搞得家破人亡,这辈子她怎么可能让那样的事再次发生。
所以她得跟游思明保持距离。
哪怕只有一万分的可能,她也不能让游思明像上辈子一样被厉云铮伤害。
顾明烟淡淡的说:“我很好,不需要你的关心,以后不要来找我了。”
说完转身就走。
游思明冲上去,满脸的不可置信:“明烟……你在说什么?”
他不明白,怎么一个年过完,顾明烟忽然要和他划清界限了。
以前不是好好的吗?
顾明烟心里难受,但不得不强硬,沾上她,对他没好处。
“你是个成年人了,还需要我把话挑明了说吗?”顾明烟有些烦躁的甩开他。
“你到底怎么了?”游思明满脸无措,“我做错什么了吗?”
顾明烟和游思明是初中时认识的。
那年他和他妈妈搬到她家隔壁,他们成了邻居。
季燕红打听到游妈妈是个寡妇,一个人带着儿子,租下这里,生活的很是艰难。
舅舅一家嫌贫爱富,出身不好的,他们不结交,有点小钱的,会像苍蝇一样粘上去。
所以虽然是邻居,舅舅一家却对游思明和他妈妈的态度并不好,属于在同一个楼道里见了面,都不屑打招呼的那种。
说是怕沾了人家的穷气。
顾明烟和游思明相识,是因为一次哥哥偷偷从家里跑出去,被游思明看到了,他知道哥哥的智商低于正常人,怕哥哥出事,就一直跟着哥哥,直到顾明烟找来。
顾明烟因此很感激他。
一来二去,他们不仅混熟了,还混成了最好的朋友。
熟了之后顾明烟才知道游思明经常饿着肚子,一是因为他妈妈不会做饭,二是因为穷困潦倒。
手里仅剩的那点钱财,都拿来付房钱了。
有时候母子俩饿的一天都吃不上一口热饭菜。
顾明烟哪能置之不理?既然是朋友,那就得仗义,有她一口吃的,必定有他一口喝的。
一场剧烈的情事结束,顾明烟整个人像是从水里捞出来。
她瘦弱的肩背贴在男人充满占有欲的怀里。
男人下巴搁在她肩膀上,动作无比亲昵,说出来的话却夹杂着低沉怒意:“还跑吗?”
顾明烟被折腾惨了,青红交错的身子蜷缩成一圈,嗓音嘶哑带着一丝颤:“十年了,厉云铮,你为什么还不肯放过我。”
就因为当年她救过他一命吗?
这就是她当好人的下场吗?
厉云铮沉默数秒,蓦地收紧手臂,将她更加用力卷进自己怀里,“别说十年,就是下辈子,也别想我放过你。”
顾明烟感到了深深的绝望。
他是个占有欲极为可怕的疯子,想把她养在笼里的当一个金丝雀,但顾明烟不喜欢被当成宠物。
所以她只能跑。
很可惜,每次都以失败告终。
为此,她还付出了一条腿做为代价。
顾明烟陷入昏睡前,突然想,这次被他抓回来,又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呢?
是失去胳膊,还是失去双眼?
但她做梦也没有想到,这次她会付出生命的代价。
身体在突然之间发生了剧烈的抽搐,五脏六腑仿佛要破碎,耳边传来厉云铮慌乱惊恐还有愤怒如野兽般的低吼声:“顾明烟,睁开眼睛,不许死……”
顾明烟嘴角露出了一丝如释重负的笑:“厉云铮,下辈子我们别再互相折磨了。我放过你,你也放过我。”
一阵白光闪过,顾明烟的意识彻底被剥离。
死后的顾明烟发现自己和厉云铮竟然是一本古早强取豪夺、狗血虐恋小说里副CP。
书里关于她的设定就是不停的逃跑,又不停的被厉云铮找到。
厉云铮的人设是那种,老子喜欢你了,就要得到你,你不乖乖跟着老子,老子就打断你腿的疯批。
至于她的人设……
她没有人设。
她就是一个被禁锢、被圈养起来的漂亮金丝雀。
和厉云铮玩了一辈子的她逃他追她插翅难飞。
最后还没有落得一个好下场,死在厉云铮怀里。
而最离谱的,这本小说竟然是一本甜宠小说,男女主角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她和厉云铮每天虐的死去活来。
看着这操蛋的人生剧本,顾明烟骂出了这辈子最脏的脏话。
她在心里暗暗发誓,要是有再来一次的机会,她绝不会让自己的人生过的如此糟糕。
一阵黑暗侵袭而来,顾明烟陷入了彻底的黑暗。
等到她重新睁开双眼,映入眼帘的,是男人紧闭的双眸,和沾了血污的脸。
空气里还有一股浓郁的血腥气,四周是昏暗幽邃的巷子,不远处有两条野狗在虎视眈眈。
这场景太过熟悉了,顾明烟只愣了一秒,就想起现在是个什么情况。
这是她和厉云铮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她正在救他。
这时的厉云铮浑身是血,昏迷不醒。
她在为他的伤口包扎。
刚才嘴唇上柔软的触感,就是她在给他渡气……
但这些,不是十年前的事吗?!
不对,她不是已经死了吗?
死在了厉云铮的床上。
难道她重生了?
“啪!”
顾明烟抬手抽了自己一巴掌。
好疼。
这不是做梦!
真的重生了!
顾明烟茫然的脸上,没有惊喜,只有惊吓。
她都死了,竟然还能重活?
重生就重生吧,偏偏还重生到她救厉云铮的这个夜晚。
这个夜晚是一切的开始。
厉云铮之所以对她有兴趣,就是因为她救了他。
顾明烟的第一反应是跑,像上辈子那样。
但她发现自己动不了。
因为厉云铮正死死握着她的手。
男人的手掌宽大有力,像老虎钳子一样紧紧攥着她。
她越是往回缩,他就握得越紧。
一个昏迷不醒的人,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力气?!
顾明烟这个时候特别瘦,甚至有些营养不良,体力完全比不过一个成年男人。
“就算我现在跑了,厉云铮醒过来后,随便一查,就能查出是我救了他。”
这是书里的剧情,改变不了。
顾明烟陷入了沉思。
如果不想像上辈子那样被豢养起来,她就得改变人生剧情线。
想到这里,混乱的大脑开始慢慢冷静下来。
上辈子是她救了厉云铮,他才对自己产生兴趣。
如果不按照剧情发展呢?
如果她没有救他呢?
是不是就能改变命运了?
但怎么样才能让厉云铮不怀疑是她救了他?
顾明烟想到了一个人。
方楚楚。
她喜欢厉云铮,喜欢到愿意为了他去死。
这样的一个人,一定会愿意配合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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