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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末争霸,我为乱世枭雄完整作品

努力的菜鸟 著

现代都市连载

看过很多军事历史,但在这里还是要提一下《汉末争霸,我为乱世枭雄》,这是“努力的菜鸟”写的,人物胡从高顺身上充满魅力,叫人喜欢,小说精彩内容概括:这里面还有40来人是步兵,怎么会有100匹马?步兵为什么会骑马?草原上还需要步兵吗?这些问题当初石川等人也问过。对此,高顺的回答是:“谁说步兵就不能骑马的?步兵不但要能骑马,而且绝对要成为无马能战,下马更加能战的精英!要比骁骑卫还要更加厉害!”正因为如此,这一支40多人的步兵人马是他下的功夫最多的一支队伍,不但训练步兵科目,还有骑兵科目,就连弓兵的射......

主角:胡从高顺   更新:2024-01-23 03: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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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胡从高顺的现代都市小说《汉末争霸,我为乱世枭雄完整作品》,由网络作家“努力的菜鸟”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看过很多军事历史,但在这里还是要提一下《汉末争霸,我为乱世枭雄》,这是“努力的菜鸟”写的,人物胡从高顺身上充满魅力,叫人喜欢,小说精彩内容概括:这里面还有40来人是步兵,怎么会有100匹马?步兵为什么会骑马?草原上还需要步兵吗?这些问题当初石川等人也问过。对此,高顺的回答是:“谁说步兵就不能骑马的?步兵不但要能骑马,而且绝对要成为无马能战,下马更加能战的精英!要比骁骑卫还要更加厉害!”正因为如此,这一支40多人的步兵人马是他下的功夫最多的一支队伍,不但训练步兵科目,还有骑兵科目,就连弓兵的射......

《汉末争霸,我为乱世枭雄完整作品》精彩片段


吕布这话并没说错,在草原上,没有什么阻挡,想要伏击都很难,100新兵若是被鲜卑鞑子盯上,极有可能顷刻间就被围杀了。

哪知道,高顺似乎下定了决心,再次道:“属下知道鲜卑鞑子骑射了得,但也并非不能战而胜之,属下决意出战,还请都尉准许!”

吕布考虑良久,最终直接点将,军侯田午、高顺各自统率所部人马出战。

高顺看着曹性等人的目光,淡淡一笑,昂首阔步走出太守府,准备出征了。

他不是傻子,众人那种带着明显讥讽的眼神傻子见了也知道他这100人完全就是个添头而已,田午的五百人才是真正的主力,但却没人知道,他的心里也在冷笑。

他这100人一个大冬天没有停歇的在训练,甚至多次以巡视为名带队出城训练,没人比他更清楚在这些人的成长,一旦在实战中展现,绝对会让这些人瞠目结舌,他都就会能想象的出来那些人的表情了。

高顺可是21世纪的优秀战士,他自然清楚自己在做什么,虽然心里信心满满,但也带着紧张,毕竟,这不是游戏,结束了可以重新再来,或者存档读取什么的。

这是真刀真枪的对战,是以生命为代价的。

一旦失败,那必然将是彻底覆灭,如同汉人对待鲜卑人一样,双方都不会有丝毫留情。

斩草除根的道理,大家都知道。

百人的队伍,出发自然速度很快,不到半个时辰便准备妥当,直接出城。

100人,100匹马,出城没多久,便很快隐没在天际尽头,消失不见。

你是否觉得这里面还有40来人是步兵,怎么会有100匹马?

步兵为什么会骑马?草原上还需要步兵吗?这些问题当初石川等人也问过。

对此,高顺的回答是:“谁说步兵就不能骑马的?步兵不但要能骑马,而且绝对要成为无马能战,下马更加能战的精英!要比骁骑卫还要更加厉害!”

正因为如此,这一支40多人的步兵人马是他下的功夫最多的一支队伍,不但训练步兵科目,还有骑兵科目,就连弓兵的射术都在每天练习。

除了铁血卫,高顺对金鹰卫也投入了大量的精力,斥候队伍可是一支部队的眼睛,信息的关键没人比他更清楚了,虽然金鹰卫人数才仅仅14人,但高顺对他们的重视程度丝毫不比铁血卫少。

至于飞羽卫和骁骑卫,高顺自知自己在这些方面所知甚少,因此也不去插手,全部让查木涵和摩多去训练,他只是时常去查看。

虽然这些人不明白高顺这么做是为什么,但高顺心里明白,吕布在九原城呆的时间不会太久了,他也在这里时间不会太久了,一旦进入关内战场,那骑兵就不是唯一重要的兵种了,他要提早准备。

等出城之后,高顺向三个老兵问出了自己的疑惑,他对曹性这些人不愿出战也是感到疑惑。

铁血卫队副马江是跟随吕布好几年的老兵,开口解释道:“军侯,一般情况下,鲜卑人不会轻易靠近九原城50里以内,但是每年这个时候他们却是没有这个估计,毕竟积雪还没融化,远处有丁点动静都很容易被发现。

而且,他们这个时候出来劫掠,一般也都是渡河前往黄河以南,而吕都尉对此也不是太过重视,每次只是出兵震慑一下,此次出兵其实也正是这个意思。”


整个矛身长约两米三左右,矛尖却是长度将近一尺,两面开刃,刃脊上有血槽,样子像是一把短剑,加在一起,总长度大约两米六左右,浑身黝黑发亮,看上去倒是很像他曾今在网上看到的有人给赵云做的龙胆枪的样子。

仅仅看了一眼,高顺就喜欢上这杆长矛了,很不错。

“多谢吕都尉!”高顺抱拳。

看过了矛,再看那把刀。

不是那种大砍刀的样子,刀面宽度大约十公分,刀背略微厚实,刀身略有弧度,并不明显,只是刀尖处,快速收起,样子很像一把开山刀。刀柄上用铜丝环绕,可以防止脱手,长约二十公分,完全可以双手持刀,整个刀身长约一米二左右,寒光闪闪,极为不凡。

高顺细看半天,他敢肯定,这刀绝对是出自名家之手。

刀面光滑无比,却是一种淬水之后不再处理留下的黑色,但处理的十分光滑平整,更是增添了刀身的强度;刀锋明亮,如同一条银线镶嵌,像是雷雨中的黑云被闪电照亮,绝对是好东西。

“从今天起,这矛就取名冷月,这刀就取名墨云,从今天起,你们就跟着我吧!”高顺微微一笑,吕布难得大方一回。

他也没想到这个魏兴,也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这些好东西,只是不知道刚才跟他拼斗的时候为什么没用这些武器。

不过他的疑惑很快就解开了,那一杆魏兴的长枪已经成了他的战利品,被木黎收了起来,他要过来对比,结果一入手就立刻明白了。

魏兴的那杆枪足足有40斤,而吕布给他的只有20斤左右,重量差了一倍,而魏兴明显臂力很强,自然不会用太轻的兵器,然只能让折杆寒铁长矛放在仓库吃灰了,倒是便宜了他。

“木黎,那杆长枪对我来说太重,你要是适合就拿着用吧!”高顺很爽快的将那杆枪给了木黎,自己以后就用这杆矛。

又让收下的人都各自去选了一件趁手兵器,高顺也算是收获颇丰了。

粮草、宝物,总共用了三十辆车拉走,反正这里还有牛车和上百头的牛,倒是不存在问题,带上一千多名战俘和几十名伤员,烧毁了房屋帐篷,赶上牛羊群开始浩浩荡荡回城,可谓是大获全胜,吕布嘴都咧到耳朵根上去了。

原本这里人数不少,之前高顺跟魏兴大战的时候跑掉了不少,最后剩下的也仅仅一千多人了。

但吕布很满意,毕竟来这里的目的并非是为了杀人,那些人虽然跑了,但如今缺衣少食的,能否撑过这个冬天都不好说。

两个时辰后,众人回到九原城,吕布向全城宣告自己凯旋的消息,让全城百姓官兵为之沸腾。

同时,高顺出名了,成为了九原城又一位冉冉升起的新星。

“屯将高顺,居功至伟,先擢升为军侯!”

庆功宴上,吕布大手一挥,高顺直接升官,从屯将直接高升一级,成为军侯,也就是说,他如今手下可下辖五个屯500人马。

当然,兵是没有的,想要,自己招去!

至于剩下的俘虏,吕布还要审讯,然后再做处理,估计也没他高顺什么事。

好在吕布这次知道他召集了一批人,直接给他划定了一片地方,让他驻军,算是解决了他是大问题。

庆功酒宴之后,曹性却是没有马上离开,而是找到了吕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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