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度闲,一本小说的主角额。
说错了是猪脚,嗯,是挺香的。
比比城的某个路边摊的一个座位上,一个二逼少年正拿着手机啃着猪脚,想着自己的猪脚人生。
比比城为啥叫这名啊,不为啥,因为脑子有点痒,一个名字就冒了出来。
好吧不要在意这些小细节上,话归主题上去。
我们的猪脚有个金手指,为啥。你说为啥,没有金手指,这看爹的社会主义什么时候浪的起飞不是。
你也不想看个书的主角都四五十岁了还稳如老狗吧。
那什么不欺负少年穷,不要欺负我老年穷什么的这些老梗了么,下头。
喔~喔~
脑子好痒,要长个脑子了。
石头人你开大啊,靠,你会不会玩啊?
度闲听到旁边的声音收回了思绪,好奇的看了过去。
结果就看见石头人发消息回答,我大五个了弱智哥你为啥不上?
黄毛一看马上就口头芬芳,我也没有兴趣看下去了。
转过头继续玩着手机,额!
刚刚想到哪了?
对了,嗯我们主角的金手指。
两个副人格,度一度二,这就是他的金手指,酷吧?
哈哈
其实也就那样吧,自己能力一般,有困难副人格上,享受的时候自己上,其实也挺好的。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自己每次醒来的地方都不一样,就比如,我明早在睡觉,现在却在这啃猪脚。
好了介绍就到这了,我想起来了,自己要去比比城主府赴宴,因为城主夫人是自己的姐夫。
其实有时候就挺莫名其妙的,想起了自己来到这个乱入的世界。
“度闲,度闲,快过来。”
正思绪乱飞的时候,一道悦耳的声音从旁边传来。
“度闲,度闲,快过来。”
旁边一个黑色的小巷子里冒出一个小女孩的脑袋,对着自己招着手,满脸透露出一种神神秘秘的感觉。
度闲用手指了指自己,又看了周围的人一脸懵逼道:“你在叫我?”
见她点了点头,度闲有点犹豫,这小巷子自己也没有去过啊!
她是怎么认识我的?
小萝莉甩着头有些焦急道:“快点快点,不然赶不急了。”
这画面让度闲想起了一条金毛摇着头对自己说道:“吃屎去不去,热乎的,快点要不然赶不急了。”
想到这度闲神同步的和脑海中的金毛对上眼,连忙摇了摇头起身准备离开。
开玩笑我度闲虽然好色,也不吃搓来之食。
随即度闲冷哼一声,故作高雅道:“呵女人,安敢乱我道心。”
说完度闲头也不回的走了,丝毫察觉到周围那一副看神经的模样看着他。
那小巷子里哪有什么女人,明明就是一条摇着尾巴望着他手中猪脚的金毛而已。
巷子里的一个黑影向金毛招了招手,金毛看见欢快的跑了回去。
秋冬雪摸着它脑袋高兴道:“毛毛今天辛苦了,来吃鸡腿。”
“度闲啊,度闲这回让你躲过一劫,下次可就没有这么好运了。”
阴恻恻的笑声从巷子里响起,度闲莫名奇妙的打了个哆嗦,嘀咕道:“天凉了该添新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