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分别是的美文同人小说《帝范》,由网络作家“我爱吃排骨”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工作是不可能工作的,我年龄这么小,身体又这么瘦弱,只能靠着我的才华与相貌乞讨来勉强维持生活。
《帝范》精彩片段
唐宣宗大中十三年,爆发农民起义,唐朝经济命脉的江南地区经过黄巢打击,唐朝从此名存实亡。
天复元年,宰相崔胤联合禁军将领孙德昭打败了刘季述,迎唐昭宗复位。
天祐四年,陈匡义起兵造反,各路诸侯纷纷响应,洛阳守将李将定大开城门,陈匡义逼唐哀帝李柷禅位,改国号梁,是为梁高宗,改元开平,定都于长安。
陈匡义称皇后大分天下,一十三城由开国功勋担任城主拱卫皇室,陈皇感慰李将定打开城门之功,将位于西南方向的漱风城交由其担任城主。
与此同时,江湖中徐氏一族太上长老徐长卿武破虚空,从此与朝堂两不相干,并独立一城名曰千余,与梁王朝成掎角之势,不愿被朝堂束缚的江湖绿林豪杰争相以成为徐氏门下走狗为荣。
而梁朝边境亦有西域诸国对中原沃土虎视眈眈,其中又以东西突厥兵力最为强盛。
……
漱风城里有条漱风街,漱风街里有座漱风楼,漱风楼里便是各式各样的人喽。
卑躬屈膝的店小二,面容姣好的大家闺秀,曲意逢迎的富贾商人,权倾漱风的武将士官,或真或假都面带笑意。
那面露苦涩的小乞儿便显得格格不入,酒楼的掌柜也不赶他,只当是个屁,在这煌煌盛世,这种情形极是罕见。
又或许是这种异相,这座酒楼越发的火热起来。
久而久之,当掌柜的也就睁一只眼闭一眼,心情好的时候,也能狠狠心赏个把银钱给这小乞儿,谁叫老爷我心善呢!
说来也奇怪。这小子从来没有伸手向来来往往的达官权贵要过几两碎银子。
反倒是有一种爱给不给,不给拉倒的破罐子破摔的无赖姿态。
楼中客人大多都不是心慈手软之辈,但看到这小乞儿那比漱风江里湍急的激流还要清澈刚毅几分的双眸时,内心竟是没来由的柔软。真是令人怜惜啊!
这些年来,也不是没有手持权柄的富贾人家来找小乞儿,想收他为义子。
可这不识好歹的破落户儿到是恬不知耻,顺杆子往上爬,竟想学那卧龙岗的诸葛老先生,非要让人三顾茅庐。
等到有耐着性子的富贾人家一遍一遍的去请他,他倒好,回了一句“我行不更名,坐不改姓,才不要当那混蛋玩意三姓家奴吕小子。”把那富实人家气的半死,暗自发誓,就让这小子混死在外面吧。
到是有一人锲而不舍,那人是这城里最有权势的人物——李城主,外号“李不睁眼”。
听老一辈的人物说啊,为什么叫这种霸气不外露的名号,因为李城主一旦“睁眼”便是凶残噬人的大虫儿。
后辈的人都不相信,走路有风,难道不是因为胖吗?
嬉笑道,“难怪城主走其路来,都感觉身边刮了一阵狂风啊!原来是风从虎,云从龙的俗语咧!”
小乞儿到是无感,只觉得这老小子挺有生趣的,不像其他人家外实内虚,捉弄几次就哭爹喊娘的,他太了解这位大人物了,以至于捉弄起来更卖气力了。
一对比起来,就显得这城主是真的有耐心哎,前几天还派了一队差役来抓他,也不知道那一队差役咋样了,夜晚的山林最危险,要是遇到灰狼、大虫这等山岗霸主伤了、死了几个,罪过可就大了。
其实啊,小乞儿心里想的是要是这队差役不和他躲猫猫了,他以后的日子可就了无生趣啊。
……
城外一堆人一瘸一拐地走进城里,为首的彪形大汉,身上挂着仅剩几根破烂布条,最好玩的便是围在腰间用棕榈树叶,倒像是一个久别世间的山林野人。
汉子的嘴里骂骂咧咧,行军这么多年,打仗都没有这么狼狈,倒是在这摔了跟头,又想到那眼眸清澈见底的少年,嘀咕道:“不食人间烟火的谪仙啊!”
说完朝着路边围观的男女老少怒目而视,“看个鸟,没有见过时髦衣服啊,老爷我今天特地换的”。
说完后,还绕着人群转了一圈,路边大胆的百姓大声回了一句,“还真是看个…”,大汉顿时涨红了脸,“滚滚滚,想当年我打仗的时候,你们这些小兔崽子还没出生呢。”
这种情景倒是常见,也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这到成了城里热闹的场面,有好事的说书人把这些编成段子。
茶余饭后,倒成了交谈的资本,每当说到精彩处,总能收到比平常多出几两的碎银子。那李大城主也是不恼,有几次还大声叫了“好”字,好像凭借这便能流芳百世似的。
说书人则更是不遗余力,越说越起劲,不知不觉中,小乞儿竟成了他们养家糊口的饭碗。
闲暇之余,小乞儿便喜欢作诗。比如,“剑要愁杀人,娘要下雨才嫁人”“刀剑最是无情,但我便要做那有情之人”等诸多城里人人传唱的打油诗。
城里的老儒生恨不得把这小子抓到面前骂上两句,“这他娘作的倒是什么玩意,简直有辱斯文!”
“少年不知愁,执笔春秋定乾坤,少年识了愁,一枪入梦人不还”,李大城主在漱风阁内细细的咀嚼这几句。
转身问身旁的老仆,“这两句写的怎么样!”老仆平静的说。
“如果将军说的是诗本身,那就是狗屁不通,但要说意境,倒是有一点将军当年的影子。”
“老贺啊,你应该叫老黑啊,黑的幽默,连拍本将军马屁都这么刻板生硬”。
“本城主当年要是能写出这种诗,当年谁敢拿老子是个粗莽武夫大做文章。”
这些年,老子竟吃这种亏了。不过话说回来,老子当年十进十出,不就是靠一把红缨枪吗,不说别的,一枪入梦无人还……深合老子心意。”
“将军是准备亲自去绑这个浑小子吗?”老仆微微放低了点,给李大城主让了让位置。
“江山何其大,江湖又在哪呢,老贺备马,老子也要过一遍纨绔子弟的瘾,这臭小子还在怨我了,他也不知道我当年为了救他,付出了多大的代价。”
一个破落户,静静地躺在城隍庙的灶台上,少年美其名曰,“共享烟火气,可与天地同寿。”
这里已经许久没有香火了,这便是少年心性的苦中作乐吧!城隍庙内开了大大的“天窗”。
每天少年都哼着歌,看繁星在天空忽现忽隐,听远方传来船桨的声音,在夜里的那一点微光,看见远方正在发亮,追溯流光,未来一定不是这个模样!
微风浮动暗香来,少年突然警惕的睁开眼,也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可能是第一次跟其他大乞丐争抢食物,也有可能是从山林里瘸着腿回来,手里还拖着一只肥硕的野兔,这个荒无人烟的城隍庙,哪里会有什么人来。
从变成孤儿开始,他就明白一个道理,“杀人不过头点地,生死不过一眨眼。”少年从来没有对别人说过在城隍爷的灶台下藏着一根红缨枪。
一道黑影闪过,少年如猎豹一跃而起,手持一把红缨枪,这些年与山里的凶兽搏杀须置之死地而后生,现在亦如此。枪出如龙,耍出一道硬冷的枪花。
黑影啧啧称奇,天复元年内制造的杀敌枪这浑小子竟然私藏一把,须知这太平盛世,重文轻武,平常人家私藏一把钝刀都是大逆不道。
这小子倒好,无法无天,但是这枪舞的是真的漂亮,虽然青涩但不失凌厉,还有一丝许久未见的杀气,真是怀念战场杀敌的岁月。
“小子,等一下,我们俩见过的,那时候我还抱过你呢。”黑影停下他的身影。
“我对你没有敌意,就你这三脚猫功夫,我就算只防不攻,你也不可能伤到我一根毫毛……这样吧,你放下枪,我们坐下来心平气和地好好谈一谈,这些年你一直都没有从正面回应我。”
小乞儿顿了顿身形,“老家伙,别想占我便宜,天为父,地为母,你又算哪门子的亲戚,我便叫你看看小爷我这些年的杀人枪!”枪主杀伐,但是一枪刺出,竟只是携带着丝丝缕缕的怨气。
……
城隍庙里,微微燃起的篝火,一老一少到不显得孤单寂寞,“小子,你有酒吗?”
少年默不作声,技不如人,但不代表要低声下气甚至卑躬屈膝,人要有傲骨,就像枪一样。
老人自顾自地说着,“想当年,我不喜欢枪,总认为枪没有当白衣剑客来的仙儿气,也没有素甲刀客、带刀侍卫来的豪迈。”
“但是这么些年过去了,老子却觉得枪来得更踏实,就像顶着心坎儿的擎天柱,顶着天指着地,好生霸气。一枪在手,天下我有,我若不爽,便将这天捅个窟窿,好教世人胆寒。”
“我叫小跳蚤,我有杀人枪。我是谪仙人,来自卧龙岗。我有清浊酒,卧江醉眠思故乡。”少年抬头望着星空,神游四方。
“你是谁,我是谁,这些在我看来都不重要了。这些年过来,我竟觉得当一个乞丐,也不是那么令人难堪。”
“饿了吃百家饭;困了,天为被,地为床。我的灵魂便很自由,但是我心仍有不甘。你知道吗?那日景象,那日的屈辱,至今仍历历在目,无法忘却,也不敢忘却。我想你应该能帮我吧,对吗?老家伙。”
少年回过神来,呆呆着望着穿着锦衣的老人翁,看着那双清澈的眼眸,李大城主真的无法拒绝,“能,再不动一下,这江湖就不算江湖了,就是一潭死水喽。”
……
拂晓之后,一老一少一马入阁来。
城主府里大多都认识这个衣着打扮破旧不堪的小子,不打不相识倒是符合此时此景。
但大多仆从都暗自腹议,从此这城主府不可安宁啦,只希望这外来的小祖宗别整得府内鸡飞狗跳,否则苦的可是他们这些小的,别的不说,打碎牙往肚里咽肯定是常有的事。
世间多是糊涂事,唯有圣人最精明。这偌大的城主府,倒是成了如今权贵富贾猛拍马屁的“神圣”之地。那大大小小的管事,忙得那叫一个热火朝天,心里都惦记着趁着这天大的喜事,主子能够多赏几两碎银子好养家糊口咧。
小乞儿倒是无感,也没有大喜大悲,这年头生死都不知道经历过多少次。这种小风小浪,小乞儿多打一个喷嚏都显得费劲,更别提让他去应付前来登门送礼的人。
这不,一个风韵犹存的丰腴妇人,拉着小乞儿说长道短,小乞儿对谁都是一副爱答不理的样子,但唯独对她是尊敬有加。大概是十年前吧,小乞儿随着流民一起南下被赶到这座陌生的城。
在这里人生地不熟,鸟拉屎都不知是啥味的地方,英明神武的小乞儿差点被活活饿死。
这倒不是说城主府不仁厚,那段日子,城主府联合几个大富大贵的人家(好吧,是威胁,被“李不睁眼”杀鸡儆猴了几次,这些人家倒是老实不少)在城主府口发救济粮,一天每人能得三个馒头咧。
可那时小乞儿连枪都扛不动,吃他又哪里能抢到食物咧,有些心善的老乞丐有时会分给他半个,他便能高兴半天。
但有凶神恶煞的青年流民,欺他年幼不仅抢夺半个馒头,连那把冷煞的红缨枪都要抢。这便是想要小乞儿两条命啊。
“风雪杀人夜,你欠我一颗大好头颅。”当天夜里,城隍庙内那个青年流民躺在抢来的破旧不堪的羊皮袄上永远睡着了。
瞪着老大的眼睛,大概是忘不掉那惊鸿一瞥的寒光一闪吧。小乞儿的双手还在颤抖,那是他第一次杀人,这种滋味真令人厌恶。
至于为什么要感谢这妇人,大抵是这个妇人夜里来到那时香火尚可的城隍庙躲雨时,看到痛哭流涕的小乞儿,内心禁不住的柔软。
虽然旁边躺着一个结结实实的尸体,妇人倒是没有惊慌,只是细声细气地问了一句风马牛不相及的话:“孩子,你饿吗?”
又是一个在乱世中苦命挣扎的人儿啊。
小乞儿呆呆的点了点头,那清澈的眼眸就像是涂了粉红色的胭脂,令人心疼,那天夜里,世间少了一个无关痛痒的头颅,多了一个心里还留有温情的耍枪少年啊!
以后的日子,妇人经常来找这小乞儿,每次都送些鲜嫩水果和吃食,隔天就送件衣服,但这小乞儿却不穿,说什么“要符合自己的形象”,妇人心里更是没有来的心疼啊。好几次都想收他做义子。
奈何这臭小子脾气比牛还倔,说什么时候未到,这小子倒也争气,竟做了那李城主的义子。妇人有点可惜自己这些年肚子不争气,要是生个女儿就好啦,嫁给这小子,妇人也没考虑配不配得上的问题,李城主未识这小子之前,她心里就有这个打算咧。
城主府里无论发生什么事,都逃不过城主的耳朵。那手握重权的老翁负手站于漱风阁上,俯瞰那激流勇进的漱风江。
豪迈问了一句:“老贺,你现在觉得此子如何”这老人翁到不怕别人听见,在这城内,就算听见了,又有谁敢乱嚼舌根。
永远身着一身黑衣的老仆低声回答道,“有情之人无情起来最是无情,少爷不能没有一个行走江湖的名号……”
“得到你的承认可不容易,我就觉得这小子是个可造之材,有我当年十之一二的霸气。不过名字到的确是个问题,不能一直叫小跳蚤,那边的老家伙要是知道我收的义子叫这个名号,不得笑死老子……”身穿锦衣的老翁挺了挺身子,抬头望向北方。
小乞儿无奈的看了看眼前的妇人,不禁露出苦笑,他现在才十六岁,怎么就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了呢。
“吴姨,我觉得吧,我是这样想的,像我这么优秀的人,天生丽质难自弃。这么些年,老天都不想收我。”
“不是有句老话吗,‘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饿其体肤,困乏其身’这些我都尝试过了,说明我肯定是一个有大气运的人。”
“听传闻,当年那汉高帝刘邦背后有龙虎之气,如果现在有望气师,肯定会发现我身后的气象非凡。”
“我以后肯定能找好几房漂亮媳妇,然后让她们都去照顾你!”说完,还转过身子给吴姨看。不看还行,看了,吴姨又禁不住流泪,小小年纪就满身伤疤,哪家的孩子能受得了这苦啊!
“跳蚤啊,你都是李大城主的义子了,可得换个名字啦,要不然李城主老脸都不知道往哪放。”
“吴姨在来的路上都帮你想好了,你不是喜欢耍枪吗,一看就是未来要当将军的人呐,而枪讲究个入枪的势,但是你叫入枪便显得俗气了些,我就想谐音啊,前几天在书上查了一遍又一遍,有个戕字,甚合我心意,但是杀伐气太重了,你又才过上几天舒坦日子,算了还是不叫这个名字,我看你做个儒将挺好的,你不是喜欢诸葛先生吗……”妇人揉了揉少年的头,倒是不想放下了。
小乞儿沉思了一会儿,“吴姨,我觉得入戕挺好,你知道我晚上做梦都能看到铁马金戈呢,更何况‘男儿何不带吴钩,征战四方把名扬’我就叫入戕了。”他是有名字的,但如果以那个名字行走江湖,怕是没几日就得悬尸城头,那位是不允许他存活于世的。
小乞儿躺在妇人的腿上,倒不是有什么花心思,只是除了自己的老娘再也没人比得上吴姨的手啦,小乞儿只想舒舒服服的睡上一觉。
傍晚时分,小乞儿好说歹说送走了吴姨,然后随着那名叫“老贺”的老仆走上了漱风阁。
小乞儿倒是有些识人辨物的三脚功夫,只觉得这老仆比那便宜义父来的更厉害一些,路上便不敢做些有违常理的小动作。
虽说不用那么警惕,但小心驶得万年船,自己小命还是挺珍贵的,要不然这些年来,牛鬼蛇神早就来索命了。
负手老翁见到这种情形,倒是觉得大快人心,那天在城隍庙对他可是一点也不尊敬。打趣道:“那天你可不是这么规规矩矩的,怎么现在就这么胆小怕事了呢。”
“我这是对高手的尊敬,你懂个屁。”
“老家伙,别以为当了我便宜父亲,就可以为所欲为,否则我便要让你见识一下什么叫枪出如龙。”
老翁停止了笑意,“好了,这次是来说正事儿的,老夫觉得你叫小跳蚤不合适走江湖,毕竟你以后可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与人斗时,对方‘呔’的一声,直呼你名号‘小跳蚤看招’!”
“还没开打,自己心就乱了,还提什么江湖,到时候便是惹得马尿一身骚啦。”
少年眼神坚定地看向远方,“我有名字,叫李入戕(qiang)!”
老翁倒是有些震惊,‘戕’与‘枪’谐音,主杀伐,看来这小子是打定主意走江湖了。“不错,不错,这名字甚是霸气,老子都想咬文嚼字来吟诗一首啊,吾儿,你觉得这里的风景如何。”
“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
“说人话……”
“好壮丽的河山就像一颗头颅……”
身后的老仆呆呆地望着少年的背影,只觉得像极了将军年少轻狂时的模样。
漱风阁里弄潮儿,从此潜龙入深渊……
自从那一夜阁中见面之后,李城主就给李入戕安排了一批人马,说都是身经百战的老兵痞了。
差不多还有点考校的意味在里面,毕竟大李大都是半辈子脑袋挂裤腰带上的玩命人物。城主也乐意看他笑话,有句老话怎么说,“玉不琢不成器”,大抵就是这样。
李入戕这小子倒也不客气,大刀阔斧地坐在漱风院的正中间,大半天都在鼓捣着起什么名字能先听起来霸气一点。还非逼着一堆五大三粗的汉子抓耳挠腮地想出几个响亮的名号,否则就不给摸枪。要知道城主府的府兵都是视枪如命的人物咧。
市面上一直都有个有趣的说法,要是让这群兵役考虑晚上睡觉是抱着枪还是抱着老婆睡,可能都是几宿几宿的失眠啊。
领头的大汉急的抓耳挠腮,这辈子只会打仗,哪里能想到有一天还要学那穷酸书生咬文嚼字。
倒没有什么不服,自从那天穿着“时髦”裙子灰溜溜地回到城里,便把眼前的少年视为天人,“不食烟火气的谪仙儿”。
毕竟除了大将军让他吃过亏之外,再也没有人能搞的他灰头土面。
所以那次大将军问同袍们谁愿意当小跳蚤的亲卫军,大汉立马就跳了出来,其他人倒不是不愿意,只是被捉弄怕了,落到这个将军名义上的义子手里,怕是比死了都难受。
李入戕看着眼前的大汉们一个一个跟吃坏肚子差不太多的脸色,露出了微不可查的笑容。
这些老兵痞刚进院子时,趾高气昂,气势汹汹,尾巴恨不得翘到天上,也就除了领头大汉恭敬一些,现在还不得乖乖给小爷想名字。
“一天想不出来一天不许摸枪,还真把我当成是初出茅庐的小白兔,什么人都能揉捏一下!不教训你们一下,你们怕是不知道奈何桥的孟婆有几碗汤。”
“谪仙儿老爷,您就不要为难俺们这些粗人了,一辈子打仗,屁大个字都不识。”
“俺们这些弟兄都是这样,一个个桀骜的像大公鸡似的。”
“说句老实话,除了俺,其他人是不怎么瞧得上你,但这是兵营的老传统咧,谁的拳头大就听谁的。”大汉嘟囔道。
“俺就是因为拳头大才被大将军赏赐个骑军校尉,倒不是说您不能服人,俺老牛起码见识过您的手段,但俺这些兄弟没见过。”领头的大汉实在是受不了这种煎熬的感觉,比三天不吃不喝还要更心慌一些。
“哦,那你的意思是想让我这个谪仙儿展示一下自己的手段,好让你们心服口服。”
“但你们这些人在我眼里连粪坑里的臭石头都不如,我不懂什么兵营的传统,但我只知道一点——秩序严明,你看看你们是些什么样子,连军营里最基本的站姿都丢了。”
“还他娘的跟老子说是行军多年的老兵,呸,就连路边儿十岁的小娃都知道军纪严明,你们脑子都丢到裤裆里了吧。”
“光冲这一点,本少爷就能让你们一辈子摸不到枪,现在我给你们一个机会问问自己这么些年行军干了什么玩意。”李入戕微微的眯了一下眼,“就从领头的老牛开始,准备。”
“俺老牛行伍八年,受过一百多处大大小小的伤,这倒没什么,老话说的好,男人身上有伤疤,脸上才有光……”
“俺叫老黑,和老牛是老乡,一起参军,受过六十多处伤,还有一次差点就死了……”
“我是本地人,我参军时间比较短只有两年,身上三十几处伤,但我弄死的突厥小兔崽子可不少……”
……
李入戕听完想了很久,看着眼前的老兵,倒是有桀骜的资本,但是在他面前远远不够啊!真的还不够。
老兵眼里都闪烁着傲气,心里大多都憋着一口气,眼前这年轻人竟然说他们连一块臭石头都不如,要不是大将军的义子,怕早就被他们剁了下酒。
“我知道你们都不服气,那我就跟你们说教说教。小爷我今年刚十六,没经历过几次生死。”
“差不多就三次吧,一次在老子六岁时,那时候随着流民被挤到这座城,一个流民仗着自己身强体壮,抢了我的馒头,我忍了,但他还想抢老子的枪。既然想要我两条命,那我必须得弄死他了。当天夜里,我用枪尖划过他的喉咙,鲜血淋漓。我仍然记得他死不瞑目的样子,真是好生可爱。”李入戕费力的甩了甩肩膀。
“第二次在我九岁时,那时候还对山林不怎么熟悉,自己一个人走进去,在里面摸了瞎,跑去河边清醒一下,一阵狂风,一只白额吊睛大虫儿,嘴巴离老子的脑袋只差一毫,一根针差不多都塞不下了,我急忙用腿去挡,被狠狠的撕下一块肉,真的是连疼痛都麻木了,幸好老子滚入了河里,要不然我都不需要面对你们这些粗人,奈何阎王不收我啊。”
“十一岁那年,我重新进山,同样在河边,用枪在它尸体上戳了十个窟窿,有句老话怎么说,‘今日之仇,必将十倍奉还’。”少年瘦削的身体突然就如一把绝世好枪一样挺拔。
“前两次还好一点。最后一次,也不知道是朝廷中的哪位大佬看我如此不顺眼,竟然派了一堆草莽装做我义父的亲卫军。”
“还真是好大的架势!跟着老子进入了山林,幸亏老子一向机警,只觉得那天的风向都不正常,刮的那叫一个‘大’字。那群人也不愧是混迹山林的老毛子,陷阱都伪装的毫无痕迹。我怀疑连最老练的猎户都不一定能布置出来那个阵仗,你们肯定疑问我怎么还能够活到现在,难道那堆人都是一群傻子吗?”少年往地上狠狠地“啐”了一口。
“他们不是太笨了,而是太聪明了,聪明到自负的程度,连陷阱被人动过手脚都不知道。可能也不屑知道,在他们眼里,老子就是一个随时都能掐死的小跳蚤,我这辈子最讨厌比我还自负的人。”
“你们知道他们最后怎么样了,被自己的陷阱给困死了,我还跟为首的人说,等他死了,就拿他项上头颅下酒喝,你们知道他临时前的眼神吗?和第一个我杀死的流民是一个神态啊”李入戕顿了顿身形,脸色有点狰狞。
“你们不是一直都夸耀自己的身上有多少伤?”少年轻轻地解开才穿不到一天的貂皮玉衣,露出了上身,大大小小的伤痕沟壑交错,仿佛年代长久的老槐树。
当面前的汉子们见到眼前的少年身上的伤疤比一个行军多年的老兵痞还要多得多时,眼睛里再也没有桀骜之意。他们这辈子只服汉子中的汉子,虽然这个汉子是个还未及冠的少年。
“末将愿为少城主赴汤蹈火。请您赐名!”一群人非常认服的单膝跪下。
“本来我是不想这样,毕竟人有点桀骜之气很正常,但是一定要有底线,越过雷池可不是一种好的现象。”
“小爷我今天心情还不错,就勉强收下你们,但是你们还不够资格做小爷我的亲卫军。所以现在还不够资格有名字,我希望在未来不久就能有一个人能得到‘入戕军’的名号,今天也累了,都退下吧。”少年轻轻地挥了挥手。
这些人现在可能不知道在未来会有一支所向披靡的军队,它的名字也叫入戕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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