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晃十六年过去了。
白小艺被那糙汉子改名叫洛春晨,因为实在春天的清晨捡着她,于是乎便叫了这个。
而这糙汉子当时离开京都,一路逃往北边,找了处落脚。
然后占山为王,劫富济贫,自封为青虎,也是目前他们占着这山的名号。
这夏日热的人心躁,近黄昏时,也是一股脑的热。
洛春晨翘着二郎腿叼着狗尾草,心不在焉的,放眼瞧着外头天边的红霞,觉得像是热锅一般。
她容貌清丽绝美,用这山上的汉子们的话:那可是山沟沟里的红牡丹哩!
这话她听得太多了,耳朵起了老茧。
洛春晨晃荡着腿,在面前路过第三十个汉子时,一拍大腿,中气十足的喊道:“小的们!
快来!
跟爷下山打劫去!”
顿时她跟前就站了一溜排的精壮汉子,个个眉开眼笑的等着被选中。
“行,就这么多吧。”
她手一挥,整了整衣裳,风风火火的就下山去。
走了半路,打小跟她一块长大的屈陆六急匆匆跑了过来,“春晨?
你干嘛去?”
“打劫啊!”
洛春晨白了他一眼,这小子皮相是这窝匪贼里长得最好的,可性格却软得很,不爱打打杀杀就喜欢看书,没去考状元白瞎了,就在这匪窝里打打算盘,记记账,抠得很。
“你一个女子,何必去做这些事?
等日后......”
“打住!”
洛春晨赶忙截断话头,手往后一指高声道:“嘿!
你爹找你!”
这是屈陆六第三百六十五次上当,等他回过神来,洛春晨已然跑了。
路上就有人问了:“洛爷,这时候去,有货吗?”
“碰碰运气呗,没准的事儿。”
洛春晨咧嘴一笑,三分贱三分痞,还有四分怎么都抹不去的绝美。
跟着她的一行人纷纷表示:洛爷真绝色!
跟着洛爷有肉吃!
自然,他们如此信任洛春晨,也是之前尝了甜头。
此时日头西斜,洛春晨带着一伙人埋伏在大道转角处,各自寻了去处隐秘好,只等人来!
其实洛春晨打今儿早起心中就莫名骚动,仿佛要发生什么,来回不知是什么感觉,最后决定下山打劫,才腾起跃跃欲试感:今天肯定有块大肉!
沉住气,等了一刻钟,哒哒的马蹄声就传来了。
有些仓促,有些凌乱。
赶路?
亦或是逃命?
她伸手按压下蠢蠢欲动的众人,眯着眸子盯着渐渐露出面目的一行人。
面露倦色,风尘仆仆,甚至还有带伤之人。
果然是逃命来的。
不过,这衣着布料,可不是寻常人家能有的。
嘿嘿,洛春晨心里暗笑,俗话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本着劫富济贫的原则,抢点钱再留点,妥了!
“上——”她手一挥,大伙便纷纷冲了出来,而此时此刻,她却突然看到队伍中央有个一身华服,面容俊美宛如天神般的男人,那双绝美的眸子就刷的冒了精光,青葱玉指直指向他,出嘴的话也变成了,“把那个男人给我带回山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