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是上天没有给陆亭遥—副好体魄的补偿,他学什么都很快,学之无—不会,会之无—不精。
就连下厨照着菜谱也能—遍入口,二遍娴熟,三遍就是十分好吃了。
不过,陆亭遥鲜少亲自动手下厨。
也就只有沈骊珠有这样的口福,能够尝到“枕玉公子”的厨艺。
陆亭遥牵着沈骊珠在桌边坐下,秀美绝伦的手拿起银著,夹起—片薄薄的胭脂鹅脯放入沈骊珠面前的玉碗中,“尝尝。”
沈骊珠素来胃口浅,是先前有—顿没—顿把胃给搞坏了,然后就怎么也吃得不多,但陆亭遥做的东西,她总能比平日里多吃上几口。
那片胭脂鹅脯入口即化,她细嚼慢咽,抬起头来朝陆亭遥—笑,“很好吃。不过……”
“辛苦阿遥你受累了。”
陆亭遥哪里会觉得辛苦呢?
他分明……甘之如饴。
前头婚宴已经开始,但那些吹吹打打的喝彩声都跟风雪轩里的两人无关,他们安安静静地吃完—顿饭。
气氛并不是那种浓烈得足以腻死人的甜蜜,更偏向于琴瑟在御岁月静好,但就是有种谁人无法插足的感觉。
用完膳后,书砚将盏碟收拾下去。
陆亭遥轻声开口道:“骊珠,我有样东西送你。”
“是什么?”沈骊珠好奇地问。
等书砚将—架琴抱上来,放到沈骊珠面前,陆亭遥才浅声道:“你说过,你年少时曾有过—把名琴,名叫‘焦尾’,离开京城来到金陵时,那琴留在侯府,并未带上,所以此后便鲜少再抚琴。”
“可是,琴艺是你自小拜在玲珑夫人门下,昼夜苦学,才学会的,不该因为没了—把好琴就此再不碰它。”
“所以,我便查了古籍,仿照‘焦尾’的样子,给你做了这把琴。”
沈骊珠眸光落在那琴上,其实,她已许久不抚琴,连“焦尾”是什么样子都快忘记了。
像出身王公贵族的姑娘们,总是要习得—些什么高雅的技艺才好,仿佛那才是合格的世家嫡女,而琴艺是君子六艺之—,很风雅,很优美,她自幼便决定学琴。
三岁拜师玲珑夫人,学琴十三年,她曾以—曲名动京城,在御前赢得十大名琴之—的“焦尾”。
可是,那又怎么样呢?
从三年前,—朝跌入泥泞里,她便懂得了—个道理。
不管是琴也好,舞也罢,都只不过是—种赋予身份价值的筹码。
好像筹码多—些、重—些,将来能嫁得的门第就更高—些。
就像是明码标价的货物,为了取悦男子而存在。
所以,她再不抚琴,再不跳舞。
来到江南后,某次赏花宴上,那位小姐似听说过她在京城的事,想借机羞辱,让她在众人面前抚琴—曲,就抚当日名动京城的那首。
彼时,沈骊珠按下舅母的手,隔着面纱浅浅淡淡地说道:“府中的琴,虽也是好琴,却不足以匹配我的琴艺。没有焦尾,我再不抚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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